“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这是普通人家最简单的幸福,就是这简单的幸福,时常牵动着乐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行的为民之心。

2018年11月2日,我院在审查起诉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过程中,发现一批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原材料牛肉在乐业县农贸市场上流通,其中部分未经检验检疫的牛肉已经流入了学校学生食堂。对此,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行高度重视,并作出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的指示,由其亲自挂帅组成公益诉讼办案组办理该案。
经过审查、调查取证,我院发现庾某某贩卖牛肉,为了顺利将未经检疫检疫的牛肉提供给学校食堂,通过采取伪造、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的方法,将其未经检验检疫的部分牛肉供应给学校,部分在乐业农贸市场上贩卖,该行为对社会大众的饮食安全埋下了一定安全隐患。虽然食品销售以及食堂食品采购都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但是未经检验检疫的牛肉可以流入学校食堂、在社会上流通,是相关行政部门未能完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致使非法牟利的商贩有可乘之机,贩卖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食品原料,可能损害社会大众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审查过后,我院对相关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备案制度,严格学校食堂食品准入机制,以防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食堂,建议另一部门严格把关食品上市销售,对于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不得上市销售。
如今,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初见成效,食堂采购票证齐全,牛肉定点屠宰。我院检察建议发出后,该局立即召开乐业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会议,并发出工作方案,各个学校立即着手实施,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另一部门因检察建议发出后就进行了机构改革,但是仍非常重视我院的检察建议,作出工作整改方案,并建成了乐业县牛肉定点屠宰场,规范牛肉屠宰,规范肉类上市流通。
安全与幸福相伴,我院将坚持不懈努力做好公益诉作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乐业县民众万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