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乐业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推动法治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履行
以谋导行,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工作要求,高位谋划,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推进法治检察建设。
以身作则,扛起法治责任担当。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相融合,充分认识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围绕检察核心业务指标,层层压实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头推进案件数据和质量提升。
以法履职,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建立党组常态化学习机制,加强理论研讨、带头宣讲、学习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全面提高检察干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自觉将工作要求融入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折不扣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能动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检察力量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二)强化检察履职,在法治建设中履行检察职能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2023年,依法批捕各类刑事案件82件100人,提起公诉342件420人。对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68人,情节轻微不起诉的50件63人。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73件449人,适用率91.26%。办理涉“两卡”案件156件190人,强奸、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恶性伤害案件23件26人,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类案件27件42人。强化职务犯罪逮捕、起诉与监委办案衔接配合,办理犯罪案件2件2人。
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促进诉源治理,2023年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就三轮摩托车乱象问题向行政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优秀案例。优化12309检察服务功能,扎实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予以救助,2023年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12件,发放救助金共计12.1万元。
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5家民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详细介绍《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担保物权、侵权责任等相关规定,向企业负责人重点宣讲法人制度、财产权及职工权益保护等法律条款,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引导企业经营者知法、守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真抓实干办好民生实事。积极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全院干警以“身到心到”的态度开展结对帮扶,深入联系户访贫问苦,以“务求实效”的举措解民忧暖民心,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了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年共办理未成年人检察案件54件,其中审查逮捕24件34人,审查起诉30件40人。附条件不起诉7件9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开展帮教共计30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共计42次。组织干警到县域内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共7次,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系统防霸凌教育,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检察监督中落实法治建设
以法治方式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前介入案件2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纠正漏诉7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4次。依法开展12次看守所巡回检察、11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办理20件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案件、2件纠正违法案件并发出3件检察建议。
以法治方式做强民事检察监督。2023年,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提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数1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积极拓宽民事检察社会服务渠道,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
以法治方式做实行政检察监督。2023年共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并发出检察建议2件,均获采纳并回复。
以法治方式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2023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0件,较上一年度增长21.2%,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5件、食品安全领域1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件、安全生产领域4件、个人信息保护领域8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件,行政机关均已答复整改。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治理被污染、毁坏的耕地、林地177.7亩,清理河道13公里,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0吨。
(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法治队伍
全面从严治检,狠抓纪律作风。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健全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风险分析研判,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定防范和化解措施。强化记录报告制度,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2023年我院共计上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14件。
主动接受监督,增强检察自觉。内部压实办案管理监督责任,外部加大检务公开力度。2023年组织案件公开听证29次,公开法律文书79件,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工作动态200余篇,在自治区、市级媒体上发表新闻报道40余篇。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爱同行,共护花开”等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进一步提高检务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提升履职本领,专注素能提升。积极组织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及上级院开展的政治轮训,发挥“检答网”、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作用,鼓励干警通过多平台强化业务学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不断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2023年组织检察人员参加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分类培训12个班次148人次,不断提升综合素能和规范司法水平。我院获评市级以上集体荣誉2项,8人次获评市级以上表彰。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乐业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凝聚法治共识,汇集检察力量,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讲思想、强学习,增强干部法治观念。
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提质效、强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
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提高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办案方式,加强刑事诉讼、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以更高水平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助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更有力有效,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与公信力。
(三)促自觉、强落实,着力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持续深化人才强检建设,严格执行政法干警双重管理有关规定,着力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干警。进一步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检风检纪治理,强化日常督查、强化责任追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内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